接下来为大家讲解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爆炸物品,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针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专项监察通知指出,检查井下设备时,必须确保所有开关的闭锁功能完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对于存在失爆等问题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进行整改。类似的,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的通知也强调了防止擅自送电的重要性。
3、⑴ 井底设消防材料库,各主要机电硐室均配有消防器材。⑵ 井下主变电所、***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及通道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⑶ 井下消防洒水管网为各主要机电硐室设有消火栓。
4、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一是重点检查有无矿用安全标志,是否严格按照设计配置,运行状态是否良好,有无带病运行现象。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和电缆,井下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的区别如下:人数不同:一般一个施工现场有一个爆破安全员就可以,爆破员不少于一个。
不可以。通常情况下,爆破作业需要至少两名爆破员和一名安全员。爆破作业的一般规定有:露天爆破作业时,应建立避炮掩体,避炮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结构应坚固紧密。掩***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有害气体的危害。
【答案】:A、B、C、E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对爆破资质条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爆破作业单位设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因此,答案为A、B、C、E。
主要责任人。根据查询电工知识***显示,爆破三大员是指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其责任相同,在事故发生时,以主要责任人承担最大责任。
瓦斯的爆炸浓度 在正常的大气环境中,瓦斯只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瓦斯的爆炸界限,其最低浓度界限叫爆炸下限,其最高浓度界限叫爆炸上限,瓦斯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为5~6%,上限为14~16%。
瓦斯爆炸的发生需要一定的浓度条件。当瓦斯的浓度在5%至16%之间,并且环境中氧气含量不低于12%时,若有高温火源(温度在650至750度之间)点燃,就可能引发爆炸。特别是当瓦斯浓度达到5%时,其爆炸威力通常是最为剧烈的。
瓦斯浓度瓦斯浓度瓦斯爆炸发生的浓度界限指的是瓦斯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中瓦斯的体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9。5%时,理论上瓦斯可以同空气的氧气完全反应,从而放出最多的热量,因此爆炸的强度最大。氧的浓度氧的浓度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中氧气的浓度必须大于12%,否则爆炸反应不能持续。
【2】当瓦斯浓度15~16%时,瓦斯燃烧;瓦斯浓度5~6%时,一般不会发生爆炸(除非压力或其他可燃气体的加入);瓦斯爆炸范围为(5~6)%-(15~16)%。【3】瓦斯燃烧导致瓦斯浓度降低,降至爆炸范围(5~16%)时候即发生爆炸。【4】瓦斯爆炸最猛烈浓度为5%。
燃烧或爆炸难以发生;如果瓦斯在空气中含量大于16%,空气中氧气不足,燃烧或爆炸也不充分。瓦斯成分除了甲烷,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丁烷、硫化氢、二氧化碳、氮和水气,以及微量的惰性气体,如氦和氩等。在标准状况下甲烷至丁烷以气体状态存在,戊烷以上为液体。如遇明火即可燃烧发生瓦斯爆炸。
当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大于16%时仍然会燃烧和爆炸,这是一个判断题,正确答案:错误。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一定的瓦斯浓度、高温火源和充足的氧气,统称为瓦斯爆炸的三要素。当瓦斯浓度在5%~16%时,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其中当瓦斯浓度达到9%左右时爆炸最强烈。
1、如发生爆破器材损坏、丢失、被盗,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库管人员禁止穿化纤制服工作,严禁任何人带打火物品、非防爆物品进入存放***、***的硐室。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和储存室,必须符合要求,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
2、严格控顶距离: 支架状态和顶板管理至关重要,不合格支架或伞檐超标严禁爆破。1 爆破线路严谨: 爆破母线要求绝缘且单回路,爆前务必短路,确保电能安全传递。1 安全检测: 爆破工在全电阻检查后操作,严禁使用打火检测,保证操作过程安全。
3、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的,严禁装药放炮。如工作面来压,棚架损坏,存在伞檐,巷道不畅,出现透水征兆或者工作面风量不是的,严禁装药放炮。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落实”炮三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5、- 执行“一炮四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禁止短线放炮,禁止使用非规定电源进行放炮。- 遇到拒爆情况,应在原炮眼平行方向0.3米处重新打眼,并进行补爆,不得使用其他方法处理。- 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时,要确保封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严格按照光面爆破要求进行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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