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煤矿安全规程关于自救器的规定,以及煤矿自救器不低于多少时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法律分析:主(副)井井口范围内,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进入井口范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身携带易脱落、易燃、易爆、烟草及点火物品。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井口内从事电气焊、下长件或大型物品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2、法律分析: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按规定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酒后、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卸及摔打矿灯。
3、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2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 3,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入井时严禁打闹。
4、煤矿工人应掌握的安全知识 煤矿工人应了解《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法律分析:煤矿作业人员入井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了解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法律分析:三大操作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规程》由四篇共751条组成,涵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第一篇“总则”确立了煤矿企业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障了职工对违章作业的***权。 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了煤矿开***、通风、防尘、防毒、防火等管理措施,以及提升运输、电气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操作标准。
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的合称。《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写颁布并进行了多次修订的规程,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开***、通风、防火等多个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共有四篇751条。第一篇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开***、“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电气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的部门规章。
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本书主要介绍了开***、通风、防火等多个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在进行某一单位工程前,针对现场条件、预期目标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自救器补给站井下布置标准与要求如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686条规定“矿井应当根据需要在避灾路线上设置自救器补给站。为了防止因避灾路线过长,在自救器有效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离灾区,同时在矿井压风管路砸坏等特殊情况下作为紧急避险应急设施。
矿井由于设备升级,更换新型自救器的,其设置间距不得大于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以分钟计)的50倍。井下应急避难所,是矿井下一个紧急避难的产所,既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场所,同时食物等储备物品有利于矿工延续生命,也给救援提供了时间。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关于自救器的规定,以及煤矿自救器不低于多少时间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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