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矿安全规程 > 正文

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版

简述信息一览:

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距离迎头多远?

风筒未端距工作迎头的距离,全岩巷道不得超过12米,半煤岩巷道不得超过7米,煤巷不得超过5米。只要能满足这些要求的位置就是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距离迎头的最佳位置。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异常区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头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不大于8米;低瓦斯矿井煤和半煤岩风筒距迎头不大于8米,岩巷不大于10米。

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异常区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头风简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不大于8米;低瓦斯矿井煤和半煤岩风简距迎头不大于8米,岩巷不大于10米。

风筒吊挂平直,破损立即修补或更换,风筒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3)井下密闭必须编号挂牌管理,按要求检查气体浓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配齐配足瓦斯健康探头,执行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2小时记录一次值班情况,1天打印1次瓦斯日报表,送矿长审查签字。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如何针对新版防治水条款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遵循了两个关键原则:一是保持稳定。新版解读并未对原44条防治水条款进行增删,保留了原有的框架,确保内容连贯性;二是注重实践性。书中详细解读了新修订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点和难点,力求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核心内容保持一致,以便于实施和理解。

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第二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一条,新增了对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队伍和制度的要求,以及定期收集周边煤矿信息的规定。 第二条,明确了防治水规划和年度***的编制与执行,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的监测和分析。 增加对复杂和极复杂矿井的水害隐患排查频率,强化了预警和预防机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于2011年1月17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我们对《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一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特点如下:保持稳定:修订后,书中关于防治水的条款总数保持在44条,不增加或减少,保持了整体格局的稳定性。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修订只是在原44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不增加和减少条款,不打破[《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的整个格局;二是注重实际。

2011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学习通知专家解读(井工部分)

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风筒未端供风量必须满足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立方米。风筒未端距工作迎头的距离,全岩巷道不得超过12米,半煤岩巷道不得超过7米,煤巷不得超过5米。只要能满足这些要求的位置就是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距离迎头的最佳位置。

【答案】:B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 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针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以强化煤矿的防洪和防治水管理。以下是主要的修改内容:第一条,新增了对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队伍和制度的要求,以及定期收集周边煤矿信息的规定。

2011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学习通知修改条款专家解读(2011)

《煤矿安全规程》自2004年改版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对其进行了4次修订。为促进全国煤矿更好地理解与执行规程修订内容,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煤炭工业出版社特别推出《修改条款专家解读(20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于2011年1月17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我们对《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一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特点如下:保持稳定:修订后,书中关于防治水的条款总数保持在44条,不增加或减少,保持了整体格局的稳定性。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本书修订后的特点:一是保持稳定。

此次修订,遵循了两个关键原则:一是保持稳定。新版解读并未对原44条防治水条款进行增删,保留了原有的框架,确保内容连贯性;二是注重实践性。书中详细解读了新修订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点和难点,力求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核心内容保持一致,以便于实施和理解。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 2℃以上。

解读《煤矿安全规程》第113条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1、***区的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所谓进风巷是指进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所谓回风巷是指回风风流中所经过的巷道。

2、专用回风巷:在***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煤矿安全规程》第113条规定:“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区和开***容易自燃煤层的***区,必须至少布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3、***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对) 3***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空区或者冒顶区。(对) 3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对) 3局部通风机由当班瓦斯员管理。

4、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行,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5%,并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5、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在***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6、专用回风巷指在***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煤矿安全规程》第113条规定:“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区和开***容易自燃煤层的***区,必须至少布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的内容简介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本书修订后的特点:一是保持稳定。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修订后,为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和理解提供了更全面、深入的指导,有助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该书汇集了通风、机电、瓦斯、防治水等多个领域的专家智慧,深入解读了规程改版后的4次修订,内容经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严格审阅与修正,确保解读的准确性。该书分为6章,以清晰的结构和易于理解的方式,将修订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此次修订,遵循了两个关键原则:一是保持稳定。新版解读并未对原44条防治水条款进行增删,保留了原有的框架,确保内容连贯性;二是注重实践性。书中详细解读了新修订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点和难点,力求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核心内容保持一致,以便于实施和理解。

《煤矿安全规程》第434条 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关于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版,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版电子版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