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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6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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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息一览:

煤矿安全规程第663条规定对从业人员

你好亲,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煤矿安全规程第663条规定现行《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共有三条对煤矿粉尘监测作了规定,其中与原《规程》相比,新增条款二条(第641条、第643条),修订条款一条(第642条)。具体内容是:粉尘监测应当***用定点监测、个体监测方法。

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及联络巷口支护按照规程要求支护到位,安全出口符合规定,顶板离层仪安设齐全、观测及时,一项不合格扣2分。 6 6 工作面支架接顶严实,梁端距符合规定要求,一项不合格扣2分。 6 6 《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内容完整,会签规范,学习、考试记录齐全,每缺一项、一人次扣2分。

煤矿安全规程第663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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