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使火规定,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用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预防明火、放炮引火、电气引火、摩擦生火。(1)严格杜绝火源。严禁将烟和火带下井,更不许在井下吸烟与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并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并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严格火源管理,禁止携带烟和火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和使用明火。(2) 地面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3) 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皮游岩、炉灰场与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
***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到其他区域,如关闭相关的风门、通风井等。 在火灾得到控制和扑灭后,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余火和复燃的风险。 对火灾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矿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积极灭火措施: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现场灭火。 控制火势措施:一旦直接灭火手段无效,且确保灾区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可以考虑构建临时密闭墙,以减少火区内的进风量,从而降低火烟的生成。
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阻止火源的产生,二是控制已发生的火灾,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首先,要严格防止失控高温热源和明火的出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必须对所有潜在的热源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及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确保井下每隔100米设有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常备200立方米水。 重要场所如机电设备硐室、值班室等应配备消防管路和灭火器。 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止烟草和点火物品带入井下。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领导。矿领导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煤矿井下灭火器的配备点和要求: 机掘、连***巷道:在掘进工作面材料码放处设置4台8kg灭火器、1个消防沙箱(规格 长:1000×宽:600×高:500);2个消防水桶、2把消防锹、一把消防斧、消防沙袋数量能够布满沙箱面积的2/3以上。
首先,必须具备详尽的矿井图纸,包括通风系统图、网络图和压能图,以及与通风相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这些都是实施均压措施的基础。其次,需要配备测量通风机性能、风压、风量、温度和湿度等关键通风参数的仪器和工具,以确保监控和管理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规程》由四篇共751条组成,涵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第一篇“总则”确立了煤矿企业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障了职工对违章作业的***权。 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了煤矿开***、通风、防尘、防毒、防火等管理措施,以及提升运输、电气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操作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二州陵脊氧化册渗碳的浓度不得超过百分之0.5。这个百分比是按照体积百分汪碧比计的。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依法取得安全标志、制订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法律分析: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规定了盘区开***施工过程中的详细操作。法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 ***(盘)区开***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
不超过5米。根据查询煤矿安全生产网***得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但最大不得超过5米。风筒***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工人应掌握的安全知识 煤矿工人应了解《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1、问题六:煤矿井下的有害气体有哪九种 井下爆破、矿石阀化与自燃、坑木腐烂、井下无轨没蕾排出的尾气、井下火灾等都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物(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等。
2、井下电气设备硐室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置了防火门、***用了不燃性材料支护,个别硐室布置为独立通风等。井底车场设有消防材料库。防火构筑物主要有风门、调节风门、防火墙等。
3、- 爆破工的具体规定。 煤矿井下安全知识 - 保护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 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得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地带和危险区。- 入井作业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4、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平面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3入井要求: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人入井。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验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4五大自然灾害:瓦斯、煤尘、水灾、火灾、顶板。
5、.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动火地点必须设置灭火器,数量不少于3个,设置好消防锹、消防桶、消防沙(数量不少于0.5m3)和消防软管(不少于50m,已经接在三通阀门上)。动火结束以后,瓦斯员和安检员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清理动火地点,消除隐患,对动火地点全面检查,确认无隐患后,瓦斯员和安检员方可撤离动火现场。
煤矿“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严禁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严禁违规转包井下工程;严禁使用淘汰设备工艺;严禁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严格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管理;严格带班下井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
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井下动火作业属于危险作业,需要经过审批程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 安全标准:根据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井下动火作业需要经过县级部门的审批。
煤矿井下动火作业时需要检测一氧化碳。因为在煤矿井下,存在着大量的瓦斯和灰尘等有害气体和物质,这些物质当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容易引发爆炸或火灾。而动火作业会产生高温和明火,容易点燃这些有害气体和物质,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1、四必须是指必须认真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必须严格实行矿灯、自救器集中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三严禁是指严禁违规违章指挥、严禁空班漏检、严禁违规使用火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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