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煤矿对放电设备的要求,以及煤矿井下对电气设备进行验电放电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煤矿井下常见的电气失爆现象有:外壳严重变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以及连接螺栓不齐全、螺扣损坏以及螺纹拧入深度少于规定等,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失爆。隔爆接合面严重腐蚀,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或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连接螺丝没有压紧等,达不到不传爆的要求而失爆。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根据型号我们可以看出是(防爆电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I类电器设备。I类电器设备只要用于煤矿井下含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环境。但是本质安全型设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可能应用到大功率设备上。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是通过限制电路的电气参数(如降低电压,减小电流),进而限制放电能量实现电气防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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