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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第56条规定解读

今天给大家分享煤矿安全规程第56条,其中也会对煤矿安全规程第56条规定解读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有冲击地压危险,未***取有效措施;自然发火严重,未***取有效措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2、若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或不可靠,将被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存在严重水患且未***取有效治理措施的煤矿,将被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规定超层越界进行开***的,将被视为重大安全隐患。 存在冲击地压危险且未***取相应措施的,将被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煤矿安全规程第56条规定解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矿井存在重大瓦斯事故隐患。 矿井存在重大水灾事故隐患。 矿井存在重大火灾事故隐患。 矿井存在重大顶板事故隐患。 矿井存在提升运输事故隐患。 矿井存在电气事故隐患。

4、煤矿重大事故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事故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的制定、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情况。

5、或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掘和维修作业劳务承包。1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机构,或在改制完成后未重新取得或更新***矿、安全生产和营业执照。1 其他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法律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包括上述15个方面。

 煤矿安全规程第56条规定解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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