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以及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订条文解读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条文解释:本条是关于维修井巷时支架撤换及倾斜井巷维修时的有关规定。
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并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坡度较大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1 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六条 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建挡墙和防洪水沟。第十七条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维修倾斜井巷时,上下段同时作业而未***取措施的。15刮板运输机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脚、手调整刮板链的人员。15综***工作面急停闭锁不起作用而继续组织生产的现场责任人。15回***工作面中,随意丢失顶煤或底煤的责任者(规程规定的除外)15***煤工作面铰接顶梁,连续3棚均不铰接的。
十第二百六十二条修改为:“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的规定,编制专项开***设计,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2、【答案】:***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的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5%。
3、***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总回风流中不得超过0.75%;当***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5%或***区、***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5%时,必须停工处理。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本书修订后的特点:一是保持稳定。
此次修订,遵循了两个关键原则:一是保持稳定。新版解读并未对原44条防治水条款进行增删,保留了原有的框架,确保内容连贯性;二是注重实践性。书中详细解读了新修订条款在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点和难点,力求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核心内容保持一致,以便于实施和理解。
该书立足煤矿安全生产,由通风、机电、瓦斯、防治水等多名相关领域专家编写而成,对《煤矿安全规程》改版以来先后4次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刻解读。并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专家进行了认真审阅及修改,使规程解读内容更加准确。该书将修订内容细化为6章,既有理论解又有案例分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④矿井必须从***掘生产管理上***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人,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参考资料:《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450页有关内容。第三节 井下 爆破第三百一十五条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规程规定。第三百一十六条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煤矿安全规程》第434条 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9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等14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废止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安监总局24号自2015年4月2日起已经废止,不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其他令和规定仍然有效,如安监总局令第45号、安监总局令第63号等。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89号总局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已废止,2009年7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安监总局3号令作废了。根据查询相关***息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一)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矿井开***强度。新建大中型矿井***深(第一水平)不超过1000米,改扩建大中型矿井***深不超过12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深不超过600米;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二)严格矿井通风要求。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7号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一个矿井同时回***的***煤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3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9个。严禁以掘代***。***(盘)区开***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第二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5、《煤矿安全规程》共有四篇751条。第一篇总则,规定煤矿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停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第二篇井下部分,规定开***、“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电气管理,以及爆破作业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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