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86条的规定,对于非突出煤层的新建大中型矿井,第一水平的开***深度不应超过1000米;如果是改扩建的矿井,开***深度不应超过1200米;而对于小型矿井,开***深度不应超过600米。
《煤矿安全规程》第86条规定,非突出煤层新建大中型矿井第一水平***深不超过1000米,改扩建不超过1200米,小型矿井不超过600米。第190条规定,突出煤层新建矿井深度不超过800米,生产延伸不超过1200米。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深度不得超过800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且不得高于0Mt/a。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深度不得超过1200m。
1、该悬挂点间距为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大于2m,在立井井筒内不大于6m。根据《井下电缆悬挂标准》,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大于2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2、一)设备查验。增加重要设备材料入矿查验和入井前安全性能检查要求。(二)智能化。增加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开***要求。(三)矿井同时生产的***掘工作面个数。增加以下几点要求:(1)一个矿井同时回***的***煤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3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9个。严禁以掘代***。
3、防疫新“二十条”要点来啦!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4、《煤矿安全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规定:***区回风巷、***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取措施,进行处理。***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时,严禁爆破。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以及煤矿安全规程314条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